“今天上山的时候,小驼鹿下小溪吃水草的时候,从水底捞上来的。
我本来想著,把河蚌肉带回来炒著吃,当晚饭呢,结果从里面挤出来了七八颗珍珠。”
秦烈云伸手掏了掏兜,把剩下的珍珠也都给掏了出来。
只是,这些珍珠的品相,远远比不上秦烈云精心挑选的那两粒。
“哈哈,露露,这些东西,你拿著玩吧。”
白露捏著珍珠,爱不释手地笑著:“烈云,它好好看啊。”
“喜欢你就拿著玩吧,以后我要是再遇到了,还给你抓。”
白露摇摇头,低声拒绝道:“算了,现在也不咋太平,珍珠什么的,太招人眼红了。”
这会儿,珍珠、金银、玉器,古董家具等等,平常人压根是不敢留著的。
即便是有,也是偷偷摸摸的藏起来了,也指定不会藏在自己家里,大多数都是跑到哪个山旮旯里,找个自己熟悉的地方埋起来。
要是没叫人发现,那子孙后代或许还能用得上。
要是叫人发现了,那反正也不是在自家发现的,也不会牵连到自家。
至於財宝、古董等等,丟了就丟了吧。
总比把小命丟了要好。
秦烈云自然也是知道的,於是也就没强求。
反正以后这些东西,肯定是少不了白露的。
笑著点点头道:“妥了!我知道了。”
白露看著手里那七八粒奇形怪状的珍珠道:“不过,这些珍珠也是有地方去的。”
“啊?”
秦烈云看著那些珍珠,不大確定地道:“露露,难道你要把它们给磨成珍珠粉?”
要是他没有记错的话,上辈子確实是有人把珍珠给做成了美容膏。
“不是。”白露摇摇头,笑眯眯地说著:“珍珠也是中药材啊,回头我卖板蓝根和铁皮石斛还有金银的时候,捎带手把它们也给卖了。”
“好,反正都给你了,隨你处置吧。”
“嗯呢。”
到了秦烈云的小院子,白露从身后拿出来一双鞋,红著脸低声道:“我、我给你做的鞋子,你穿上,试试看大小行不行。”
是那种一针一线纳出来的鞋底,仔仔细细做成的布鞋。
秦烈云心中一暖,有些激动地道:“给我做的?”
“那不然呢?”白露还是第一次给別的男人做鞋子,脸红著催促道:“你可別嘰嘰歪歪的了,快点穿上试试。”
“得嘞!”
秦烈云对这双鞋子还是很看重的,打开院门,打了些水,洗了洗脚。
还用胰子仔细地搓了搓。
白露面露无语,虽然很是嫌弃秦烈云磨嘰,可她心里那叫一个高兴。
这样一来,证明秦烈云很看重自己,连带著对她做的鞋子,也是格外的看重。